市殘聯(lián):根據《上饒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調整方案》,具有上饒市戶籍或市內有效居住證,0—9歲,有康復需求和縣級以上醫(yī)院診斷明確的視力、聽力、言語、智力、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可享受康復訓練補助,補助標準為20000元/人/年。對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實施應救盡救。如有相關意愿,殘疾兒童監(jiān)護人可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(居住證發(fā)放地)縣級殘聯(lián)提出申請。監(jiān)護人也可委托他人、社會組織、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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